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如果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石家庄市,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且诉讼标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也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 二、石家庄、唐山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