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人审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三个人审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你工伤签定都有、为什么那个老板不赔?道理很简单老板与法院里经办人有关系、不然他怎么会不理?你找个律师说说你的情况、在发贴各个网站、可能事情会有转机的、你把握一下
像工伤这种属于民事陪尝,一般法院会让当事人先自己调解,如果调解不下来,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