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可以带电工工具,电工工具不是违禁品。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扩展资料
乘坐火车的注意事项:
在12306网站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并且在具备条件的乘车站和下车站使用居民身份证通过自动检票机(闸机)直接检票乘车后,请不晚于自乘车之日起至31天内,凭购票时所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车站自动售(取)票机、售票窗口换取纸质车票。
居民身份证无法识读的,请提供订单号码,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换取的纸质车票仅作报销凭证。
车站售票窗口、安检口、实名制验证口、检票口、行包房受理窗口等排队人数可能较多,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票、换取纸质车票、行李托运、安全检查、实名制验证、检票等。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旅客在铁路车站、列车上遗失物品时,请及时向铁路工作人员反映。客流量较大的车站均设有失物招领处。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遗失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铁路12306-进出站
电工工具能带上火车。
旅客乘坐火车时对携带品的有关规定
一、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规定如下: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带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二、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如:鸡、鸭、鹅、狗、猪、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三、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四、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拆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输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果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坐火车可以带电工工具
根据民航有关规定,飞机旅客可以随身携带的物品规定为:
非托运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1、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以10千克为限,每位经济舱旅客以5千克为限。
2、 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40CM、20CM,总重量均不可超过5千克。
包装完好可以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