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私自把租户东西搬出来算违法行为的。首先,房东与房客之间存在的是房屋租赁关系。租出去的房子,是属于他人的空间,没有权力不经过他人的同意,就进入他人的房间,这是道德问题。房客在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子承租后,就相应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
法律分析
在租赁期,房东在没经租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租客的出租房,造成租客有损失,是属于非法侵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租房是否房东有权留钥匙。一般情况下,房东不应保留钥匙,因为租住后属于私人空间。如果他人包括房东有钥匙,无法保证物品安全与个人隐私,这种情况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并就可能发生的损失赔偿问题进行约定。目前出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情况非常猖獗,除了之外还有盗窃、私刻公章等犯罪团伙,都藏匿在出租房内。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房客在出租房内有违法犯罪活动时,均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令其立即收回房屋,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你好,既然合同没有到期,房东就无权这样,此违法违约,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违法,没有权利把你东西拿出来啊
在租赁期,房东在没经租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租客的出租房,把租户东西搬出来,造成租客有损失,是属于非法侵入住宅。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