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赠与人死亡还没有办理完过户手续,办理过户会相对麻烦了;
2、有的地方房产管理部门不要求赠与人到场就可以由受赠人持有赠与合同公证书前去办理过户手续;
3、有的地方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必须赠与人到场,这样就很难过户了;
4、第二种情况,如果你们家没有任何争议,死者的其他法定继承人都认可这份公证书,你们可以到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然后持有法院的裁判文书,这样,就可以直接过户。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的房屋权利,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所以,在赠与人已经过世,不可能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情况下,受赠人可以通过以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确认赠与合同有效的方式实现房产过户的目的。
如果你已经有赠与合同公证书的话,那就去房管局直接办理就行了,最多带赠与人的死亡证明书去就可以办理了,如果是直系亲属的话,税都免了,只要缴纳手续费和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