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艺术作品内容和形式的辨证关系?

2025-03-14 10: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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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内容和形式是相互对立的。首先,对于缺点的具体事物来说,内容和形式的界限是绝对的。形式就是形式,内容就是内容,二者有原则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其次,内容和形式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内容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居于支配地位。形式则处于从属地位。再次,内容是活跃的、经常变动的,形式则是相对稳定的。 内容和形式又是统一的。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内容总是某种形式的内容,形式总是某种内容的形式。任何事物、系统都是一定内容和一定形式的有机统一体。离开了事物的诸要素,就谈不上要素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因此内容是形式的基础,离开了基础形式是不存在的,而事物的要素必须通过结构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完整的有机统一体,构成现实的事物。所以,任何要素都必须借助与形式而存在,离开了形式,现实的事物不可能存在。现代资产阶级形式主义的流派,自称是不表现内容的,这恰恰反映了它们内心空虚,也正是为了掩饰其作品中思想颓废的内容。 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必须服从内容。在内容和形式这对矛盾中,内容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内容变化了,形式迟早也要发生变化。无数事实表明,任何新的内容出现,总会找到与它相适应的新形式。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发展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多种经济形式,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所决定的。当然内容决定形式,并非说同一的内容只能采取一种形式。实际上,事物在由可能向现实的转化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新内容可以利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利用新形式。归根到底,形式是在一定内容基础上形成,并由一定的内容所决定的。因此,我们分析问题首先要注意事物的内容。 其次,唯物辩证法在承认内容的决定作用的同时,认为形式对内容有着积极的作用,因为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的结构方式,要素的结构方式如何,对内容的发展具有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有两种情况: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不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形式对内容的不合适,存在三种情况:一种是形式落后于内容,这种形式在事物产生的初期阶段是适合于内容的,后来由于内容的发展才变得不合适。一种是形式超越内容,这种形式对于内容发展的将来阶段是合适的,而对于现阶段就变为不合适。最后一种是形式和内容根本相抵触,这种形式不论在内容的过去、现在、将来的发展都不适合。对于前两种不合适的内容的形式,通过改革可以加以调整,使之适合于内容,而对后一种形式,必须坚决抛弃,否则它会阻碍内容的发展。正因为形式对于内容有巨大的反作用,所以那种不重视形式的做法是错误的。 内容和形式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因为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内容和形式在特定的关系中界限分明,不能混淆,但在他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界限。这是因为事物的结构和组成是错综复杂地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就事物的总体而言,内容和形式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由于事物联系的变化、条件的变化,使得内容和形式的区分是相对的,可以相互转化。在这一关系中为事物的内容,在另一关系中可以成为事物的形式,反之亦然。如生产关系,在社会生产方式中是形式,而在社会形态中却是内容。因此,对事物的内容和形式的区分,必须根据研究的对象进行具体分析。 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及其相互作用,构成了它们的矛盾运动。如前所述,在内容和形式这对矛盾中,内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它非常活跃,经常处于变动中,形式对内容虽然有着巨大的反作用,但由于它具有相对稳定性,对于内容它有个适应的过程,而且往往落后于内容的发展。因此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二者的矛盾运动就呈现为,形式由开始由对内容的基本适合,发展到为基本不适合。当事物突破旧形式,建立新形式时,又达到新的基本适合,内容和形式就是这样由基本适合—基本不适合—新的基本适合,循环往复地发展着。这就是内容形式矛盾运动的辨证法。

回答(2):

在形式与内容的相互作用可以看到,形式有相对于内容的独立的审美价值,它是可以由作品单独作为特有的艺术价值进行体味、研究、而内容也具有独立的审美内涵,呈现出具体故事情节的独立的构思与思想表述,它们同时又是相互依附的,形式是实现内容的前提与基础,内容是深化形式的必要过程,二者不可分割,并共同用于艺术作品,形成了一副作品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
在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可以概括为由形式与内容所构成。如果一副作品构思的确立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形式,可以说,就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看,直接影响着表现艺术作品的风格的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