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内容进行核查。
以上4个统计表完成后,开始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现阶段只填写“验收记录”和“验收结论”。
预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持《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 由监理门户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