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质保金纠纷求教高人

2025-05-05 18:34:0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如果你公司主动起诉,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你们之间没有约定管辖的,你公司应当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民法通则》第三十九条
2、除你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潜在或明显缺陷等情形外,依照有关规定,质保期过后,你公司无须再承担无偿的三包义务,有权要求买受人返还质量保证金。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综上,你公司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买受人主张权利,包括返还质量保证及逾期利息等。

希望我的解答,能为你提供帮助。如有需要,可追问。
杨律师

回答(2):

在对方公司注册登记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能要回全部质保金,理由你已说过。顺祝吉祥于西宁

回答(3):

具体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按照你的陈述,起诉要回来的机会很大。
但是,打官司需要的时间,应该比你们维修要用的时间长很多。如果修好就给,还是先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