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零一条 本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 本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82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