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证据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当然可以只要你有那些嗯,发工资的条子或者是你上班的时间也就可以到了无法去他就会帮你追回你所应得的工资
这个应该在辞职之前办的程序。但是现在你提出辞职了,有没有定下框框来约定公司。是有点麻烦的。要是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约定的,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可以,前提是必须有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