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的商标信息不具法律效力

2025-05-16 0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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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因如下:
其实,只要是依法取得、符合法定要求,经查证属实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即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材料,就具有证明效力,可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使用。客观事实材料的合法提供者,声明该材料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不影响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影响该材料的证明效力。中国商标网依托商标局商标注册自动化系统,依法提供商标免费查询服务,其查询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度获广泛认可。其《免责声明》也同时强调:“尽管如此,国家商标局仍会尽最大努力向中外公众提供尽可能准确的商标注册信息,并及时更新商标注册数据库信息。”因此,中国商标网为自我保护而作出的免责声明,不影响其提供的商标查询信息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其商标查询网页具有证明效力,可作证据使用。

回答(2):

只有国家专门的职能部门,它的信息才是有权威性的,也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是商标总局吧。

回答(3):

其实只有一种商标信息是有效力的,就是商标局的商标公报。

其他任何信息都是参考信息。

回答(4):

因为它跟商标局不是同步更新的,也就是所谓的“空白期”

回答(5):

中国商标网的信息其实是很权威的,声明不具法律效力,是因为商标权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处于变动之中。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你虽然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但可能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其他人提出商标争议后很可能被撤销注册。原因之二,每天申请注册、变更登记量很大,可能不能做到及时更新。所以商标局要声明一下了。再说这个网站是免费的,如果交费查询是可以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的。
《商标公告》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对注册不当的商标仍然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