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以婚期要挟我把房子公证给她一半

2025-05-23 2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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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的简单理解,你所谓的“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说,要把房子的一半给她?如果这样写,只能视为赠与,赠与只有履行了才生效的。你虽然签了字,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吧,这样的话,那个赠与是不生效的。

如果确实要分手的话,那你就可以去起诉,要求撤销那个“夫妻婚前财产公证”了,撤销赠与。

回答(2):

这份“婚前财产公证”的内容和效力似乎到不必担心,因为缺少法律程序,即尚未完成房产证变更和公证处公证文件的生成,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一点是法外生效的。
需要担心的是,你的婚姻性质,假如难以长久,这份婚前财产公证会给你带来不尽的烦恼。

回答(3):

还有十天你可以这样办;首先向她和她妈妈家的亲属介绍人宣布你不结婚了。所有你给女方钱物都给退回来,到此告一段落。然后你再静观动静。如果她不再要房产的一半你还是和她结婚。否则宁可被别人耻笑也坚决退婚。因为这是你一辈子的事儿,不能够还没有结婚就被她拿下马

回答(4):

  如果你女朋友强迫你在婚期前公证一半的房子产权给她,可以认定是赠予,而赠予需要办理相关的公证和变更房产手续,不是你们写个协议就行。
  即使写了协议,依法也可以撤销。
  如果你婚后不去办理,房产的产权是成不了她的。
  对于这样的老婆,是不是奔你的房产而来?你就要小心了。
  建议你先稳住她,然后拖延,不去办理公证和变更产权手续。

回答(5):

兄弟,你们家庭差距太大了,这对你不利,以后的日子不会过好的,她把你的房产分走一半婚后就拿你开刀,想一想如果婚后她家务不做懒惰至极你怎么办?她婚后出轨你没有证据或者证据无效怎么办?她把钱向原生家庭大量转移怎么办?她要挟你让孩子随她姓怎么办?这些你都不考虑吗?你告诉我离婚?呵呵,笑话,离婚了她稳赚不赔,你呢?四十岁的人了,还是离异的,还没房子,你还能再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