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区法院也学中院搞起了玻璃门,为什么要搞这道门我们老百性不知,但是,我们只知道法院的门更难进了,要想问一点普通的小事,了解案件正常的进展情况难上加难,特别是区法院做的更过头。 司法为民怎么写?原来不是吹:到田间地头开庭便民打官司吗?是不是风向又变了? 两级法院这样做严重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原则,除了法院领导自己满意,不知还有谁满意。
据不可靠消息:目前还没有哪位当事人、律师或者法官愚蠢到要在办公室搞勾兑的。
我坚决反对这样的 工作方法,比官僚主义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