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是由于被抓捕到犯罪嫌疑人,因此,案件没有进展,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只要立案了,这个案件就会有人跟进,只是时间问题,只要抓获犯罪嫌疑人,案件就会有所进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不是神,抓人要时间和人力物力。国家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是命案必破。公安办案没有期限,这点你放心,前段时时间的清网我们还抓了不少10几年前的逃犯。至于你说的“案子一直挂在那,每次去公安局,人都说人跑了找不到”你可以多次去公安局了解情况,如果看他们不爽可以去督察队投诉一下。直接打110投诉也行,去公安厅向领导反映也行的。哈哈。其实大家对现在警察有误解了,上面的领导还是蛮好说话的,至少我们这里的领导都挺好的。还有一点,一时抓不到犯罪嫌疑人,原因可能有很多,希望不要对警察失去信心,大部分的警察还是好的。至少你面前的这位就是!哈哈 。最后,希望当地的公安机关能够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还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犯罪嫌犯人跑了,公安机关可以网上追逃,或发通缉令抓捕,知道追到犯罪嫌疑人,一般没有公诉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没有期限 因为已经立案了 总会抓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