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交警部门通知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医疗费用,也可以先自行支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终结后,要求肇事责任人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如遭拒绝或拖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肇事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
交警扣车只是为了检验车况,与事故损失的赔偿处理没有联系。你方的医疗费等损失,法律上没有强制对方垫付的明文规定,因此你方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再向肇事方提出赔偿的请求,方式可以是自行协商、交警调解或者法院诉讼。你方如果想扣他的车,可以在向法院起诉时申请诉讼保全,法院到是可以依法扣留他的车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对方有保险,不必走扣车途径。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你可以找交警协商,如果交警也叫不来,你就只能等出院后直接向法院起诉,最好将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法院会将对方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判给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院要求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庭审时你可以要求)。起诉所需要的对方资料,交警险都有。
双方商量商量就行了,这样的事很简单的。如果商量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