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种种疑问

2025-05-15 20:01:4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认定书与诊断结果不矛盾,不会影响鉴定等级的。
2,你现在体内还有内固定,无法鉴定,必须等内固定取出后至少3个月以上才能做鉴定。
需要律师帮助或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全国十强律师事务所,主办苏、锡、常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案件,苏州市金阊区三香路九九九号十三层,附二院隔壁,苏州市政府对面。
纵横法律网 秦佳俍律师

回答(2):

1、认定书中的诊断时间是你首次住院治疗时间,不符的话可以找当地工伤科要求给予更改
2、会按医院的诊断将出院诊断一条不落的列出
3、你的工伤部位要和病例上的一致,那样就不会影响你的鉴定
4、等你的病情恢复稳定,比方说有钢板取钢板。不可以,必须痊愈,好到不能再好了

回答(3):

现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工伤认定书,是对当事人受伤性质的一种界定即认定。内容含“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部位甚至诊断结论”等。不一定和诊断书的结论一致,也不会因为与诊断结论不一致影响到劳动能力的鉴定等级。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等治疗终结之后进行,但在务实中也有当事人在没有取内固定的情况下就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

回答(4):

只要公司不申请复议或起诉,您不用担心,等病情稳定后,您申请伤残鉴定即可。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九条 《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