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手房买家已过户,银行贷款已支付卖家,卖家因卖掉买房需等上家过户放宽才可搬家,因此不交房,怎么办

2024-12-10 11: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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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如果是想要房子 ,就不该同意那个补充条款 ,现在合同已经签订生效 ,你也只能遵守 ,可以要求他支付房租金 ,不会太长时间 ,一般也就不超过一个月左右吧 ,将就一下就过去了 ,何况还给你租金呢 。谁都有把路走窄了的时候 。
你以同意 ,【注明 ;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那就没有了 ,支付违约金 。

回答(2):

一切都按合同章程来、现在还说什么都是无法律保护效益的、因为你已经在合同上签字了。

回答(3):

算违约
应该是交房后才放款啊没有留尾款吗?!

回答(4):

你如果不付清余款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者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一切损失都是你自己负担,而且你还要赔偿人家经济损失。按揭做不下来不是买卖合同的内容,买房合同中就1个法律关系,就是人家给你房子,你给人家钱,怎么给,怎么去弄这个钱是不管的。现在你不给人家钱当然是你违约了。不是你想淡然的不违约就不承担责任了。 贷款办不下来是你的问题,应为你不符合贷款条件,这个可不是你不付钱的理由。你现在要做的是1、赶快借钱把钱还上。 2、把这套房子卖了再去还呢钱,你赚个差价,还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很不错哦,你可以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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