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比3年减刑:没有这种说法的,减刑幅度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狱减刑是以改造表现来定量的。有些监狱监管的严格些,劳务项目难一些,减刑的机会就小些,相反的话就大一些。
“一种是在新疆那边可能调查到了你哥没有交代的重大余案。这种情况必须去新疆,是去看守所,不是去监狱,如果发生了这种事,你是很难打听到你哥哥的消息,不能通信,不能会见,第二种是你哥有特殊技能,就他会的技能,”——这种那个可能性是存在的。
你说的一年比三年,可能是新疆监狱的劳务项目是你哥哥擅长的方面,所以减刑就容易些。
你好,我今年刚从监狱回来,你哥哥的情况说不好,我个人感觉弊大于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新疆那边可能调查到了你哥没有交代的重大余案。这种情况必须去新疆,是去看守所,不是去监狱,如果发生了这种事,你是很难打听到你哥哥的消息,不能通信,不能会见,第二种是你哥有特殊技能,就他会的技能,你说的那些可能性很小,我说的可能不好听,望见谅,能办抓紧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刑法》第七十八条以及《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减刑以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本案当事人已经在广州西村监狱服刑三年,如果具备上述条件,依法予以减刑。如转至新疆监狱服刑,不仅条件更加艰苦,而且更是受罪。并且新疆监狱关押的还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罪犯,同汉族人有相当的民族对立情绪,这些年以及今年发生的暴力案件可见一斑。
另当事人与广州西村监狱的狱警也比较熟悉,其对你哥的情况也比较了解,减刑的机会应该更多一些,如果情况乐观,你哥再有四年,可能即会出狱!建议当事人在广州西村监狱继续服刑为宜。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律师
纵横法律网 王迎庆律师
钱,打点疏通,你只要懂这个潜规则就够了。
不是说的花了钱就能绝对安全的,监狱里就是打点了有人愿意帮你照顾点,还是什么都可能发生。但肯定比不打点更安全。
问什么法律法规,一切都是扯蛋,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
楼上讲的,新疆是正确的,比先前那个地更艰苦更危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