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这里尤其要注意是【不特定多数人】,如果你拿到在广场上看你的情敌,那么就是针对一个人,不是针对多数人,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