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关税:40*50%=20万;
2、进口消费税:((40+20)/(1-30%))*30%=25.714286万
3、进口增值税进项:(40+20+25.714286)*17%=14.571429万
4、销售时增值税销项:400*17%+(51.48/1.17)*17%=75.48万
5、销售时消费税:(400+(51.48/1.17))*30%=133.2万
6、应缴纳的增值税:75.48-14.571429=60.008571万,其中14.571429万已于进口时由海关代征);
7、应缴纳的消费税:133.2+25.714286=158.914286万,其中25.714286万已于进口时由海关代征。
8、虽连续生产,但因进口而不属于可以抵扣项目,故进口环节消费税未在计算销售时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