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都要在服刑期间办理(规定贴在下面,你自己看看)。你认为你爸爸有冤屈,只能上诉在二审时找个好律师,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只能一边服刑一边申诉,还可申请减刑、假释。
二、减刑
(1)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2)适用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执行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①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③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
⑤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重大事故中,有 突出表现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
(3)减刑的幅度和程序
① 减刑的幅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限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罪犯的减刑限度为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除有重大立功表现外,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不少于一年。
②减刑的程序:对犯罪分子的减刑。首先,在具备减刑条件的罪犯间相互选出平时表现较好的人员,由管教中队负责考查,提出减刑报告,再由检院驻所监察人员及看守所集体讨论通过后,然后由看守所办公室整理材料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的不减刑。
三、假释
(1)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给予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
(2)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相同。
(3)假释的考验期及执行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期限;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为10年:一般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不少于6个月。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②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③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