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8月份受了工伤,12月份取出的钢针,工伤认定书已下来,因为是骨折,公司说六个月后才能做伤...

2025-04-25 1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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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公司做法正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一般说的伤残等级鉴定,其实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说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骨折,一般都要求里面的固定物二次手术取出,恢复后才算治疗终结,才能做伤残鉴定。而不是在最重的时候做伤残鉴定。
个人观点,供参考。
谢谢!

回答(2):

不是! 你可以自己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障碍等级鉴定,你这个应该定9级工伤

回答(3):

错了 最重的时候做伤残鉴定。 这样赔的多些 6个月后 哎 你都要好了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