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没有关于父母强迫子女结婚的条款。
没有新《婚姻法》出台。
强迫子女结婚违反了现行《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是被严格禁止的。
1.父母的行为违法。2.婚姻登记部门违法。
参看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必须由登记双方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办理。你甚至可以对给你登记的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父母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婚姻登记部门也违法呀.
结婚证是必须要男女双方两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籍证明并且要男女双方签名才能生效的.
父母替子女办的结婚证不符合婚姻法,不具备法律效应,可以不必履行.
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