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核发。
二、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
2、患者本人的户口簿;
3、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代办人复印件;
5、患者的病历。
三、患者或代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亲属或监护人应签署“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知情同意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条款。
四、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后,及时给予办理。
去县或市的药监局就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