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说员工最大的权利就是辞职。至于加工资的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你现在合同期满了,公司不续签。如果没有辞退你,且在合同之外工作满一个月,那么法律上就默认公司和你签订了长期合同。也就是说公司不能随意的辞退你了。还是那句话,员工最大的权利就是辞职。如果合同上没有承诺加工资,那么公司就有权不加。
‘认定是公司的行为,她是公司的人事,公司的职员只要她是在公司工作她代表的就是公司的行为,不知道我这样说对不对’,你是对的。就告公司,不告人事。‘他以前的薪资是3500,居然干了3年之后再签合同给他降到1140,他气不过拿公司也没办法自己辞职走人了,’,很可惜,他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这样的情况,他不续签合同,单位仍然要支付经济补偿,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用降低条件的方式要求你续签新合同,你拿到新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单位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没有规定一定要调薪,但是有良心的企业应该给员工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个月的7月一直到今天9月15日了’,那么从8月起,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2倍工资。因为没有签订合同。
你同事说的,又不是经理自己说的,有时候小道消息传来传去就走样的厉害,你现在没有续签合同没有关系,但是你一定要有你一直在这里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条之类的,另外你如果不签合同然后还在上班的话,满一年就被劳动合同法默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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