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积分兑换奖品,所得奖品是否要缴税?

2025-05-21 2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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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让消协帮忙解决,电话是12315

该商场原会员手册上25万所兑换奖品为SONY-SR1E,进行积分兑换时就应该是SONY-SR1E。因为会员手册上的产品目录属于商业广告,吸引会员消费,所以,会员手册上的宣传是属于合同要约,当你拿到这个会员手册,相当于要约生效,合同成立。就必须按合同办事,你兑25万积分,就给你价值不少于SONY-SR1E的礼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www.szaic.gov.cn/zwgk/zcfg/200511/t20051104_7831.htm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对于兑奖获得的奖品,属于偶然所得,按照法律规定是应该缴税。缴税一般由获奖人交,当然也可以由商场代缴,这要看你的会员手册的约定。中奖金额不同,要缴的税率也不同,由于奖品税有起征点,超过起征点价值的奖品才缴税,所以,小额奖品是不要求缴税的,但是大额奖品时却需要缴税,具体起征点和税率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地方税务局,电话12366

下面是有关奖品税的介绍资料,供你参考
http://www.gzds.gov.cn/portal/jsp/12366/content.jsp?topicId=15406

回答(2):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