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婚前的夫妻财产约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是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确认就是有效的,与是否打印,是否公证都没有关系。写了两份,应注明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相关规定,这种针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只有一份的话,建议你立即复印一份,先小人,后君子,根据你所说的,如果是你丈夫手写,又只有一份,那他想加什么就加什么啊
具备法律效力,明确双方婚前财产所属。公证只是增加材料的真实性与证明力,无需公证同样已经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