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有共犯,如果你的前女友明知有人要对你行凶而提供你的行路,那她就构成了共犯中的帮助犯,在刑事案件中也要比照实行犯从轻处罚。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你受的是轻伤,属于自诉案件。而从派出所而不是刑侦大队处理此事看,警方也没把他当作刑事案件,可能作治案问题处理。如你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须凭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你的前女友主动喊人来打你,看来还不是帮助犯,而是主犯。
短信和录音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但仅凭此还不够,你还要复印派出所有调查笔录,因为上面肯定有案发时间、地点等。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胜诉把握还是不小的。
自诉同时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如不想追究他们的刑责,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有你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如果公安不接收,建议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进行投诉,要求检察院加强对公安人员的办案监督。
这个起诉只能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你自己无需到法院起诉。你要做的就是配合公安机关调 查证据,你认为这些证据对定罪有用,你可以提交给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