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罢免村级干部是由上级政府纪监部门出面,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宣布罢免程序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才能形成合法罢免程序,镇政府可指派领导下村,召开村民代表会,由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重新提名侯选人再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举正式投票重新选举新的村委会班子,象这样由政府直接指派任命村干部是不付合组织程序且违背民义的,也是违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