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因此关于警方不受理你终止你的复核申请的做法,并不违法规定。关于你问题中提到的各项异议,应当尽快收集、准备证据,以证明你所述案件的整个发生过程,将来在法庭审理时争取你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最终结果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一份证据使用,法院不一定完全采纳。纵横法律网 王震中律师
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