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事可以这样设想,比如,王伟和张莉是工作在泰国,而在泰国结婚后回家探亲,意外死亡,你可以提供教堂上的婚纱合照和泰国的婚姻证明,能够证明你两是夫妻的,回国后国家应该会是承认你们是夫妻。至于你所说的继承,你要弄明白继承是什么意思?王伟今年才21岁,他有财产吗?你两同居一年多,就是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赚到的才是共同财产,你才有继承权,而有继承权的人还有他的父母(就是没孩子的,一年多时间里赚来的都要三个人分)没办理泰国结婚以前的,都是他个人财产,而属于没成年,他的财产有监护人(他父母)代理。如果你想继承他父母的财产,那更是不可能,假如他父母都不在了,而且都是在你们结婚后才死亡的,那你有可能是继承人,可以分得一份,可是其它时间死亡,都和你没关系,早死你还不是他家人没份,晚死你可以有份,可你要在他家守寡,守到他们死了才有份分,你愿意吗?如果现在还没死,他们可以用立遗嘱方式遗嘱给别的亲人你还是没份,所以,你要明白什么是继承,什么时候才发生继承,就算你两是国家合法的夫妻,可你们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有多少呢?就算没结婚前王伟有财产,可他上学后出来工作有几年?又有多少呢?就算十八岁成年,到21岁又能赚多少呢?你该三思,就算起诉你赢了,你能得到多少呢?得不尝失啊,你该给对方家属失子之痛给予安慰,或许人家给你的小费都不低于你所说的继承所得。祝你好运
王、张在婚姻实质要件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泰国采取宗教的方式结婚,婚后回国居住。该行为属于法律规避行为。《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连接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王、张二人采用宗教的方式结婚,其婚姻自始无效,我国不予认可。因此王、张二人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张不享有继承权。
《民通意见》第188条对婚姻效力的认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50年后双方婚姻应被认定有效,有继承权
根据我们婚姻法规定:男性法定结婚年龄是22周岁,女性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结婚最低年龄).结婚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手续.本案中王伟与张莉的婚姻关系明显是无效的.张莉没有对王伟的继承权.即使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50年张莉扔没有继承权.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应认定张莉与生前的王伟是同居关系,并按此处理财产.
需要适用泰国婚姻方面法律规定,如宗教方式结婚在泰国是合法的,则两人婚姻有效,两人互有继承权
广州:
二人系同居关系,女方无继承权。50年后仍没继承权除非此期间补办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