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可能不被批准.理由:同音本来就是很忌讳的,况且对方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您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同类.这种情况几乎无成功的可能.您最好也别用这个商标,如果没注册而直接使用,等于帮对方认定驰名商标作贡献了.对方可能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其商标为驰名,您还得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