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协商解决,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工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搬迁,员工能否得到补偿?
估计没有补偿 合同还没续签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了 如果是他主动跟你解除劳动关系 你是有补偿的,或者他的待遇降低了,你提出辞职,也有补偿。你们这情况都还没有发生,不确定的东西多,麻烦
你的情况依我了解的法律内容,只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来多索取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的话,一个标准就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你才有资格所要。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能索取补偿金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1.不提供劳动保护;2.未及时发工资;3.未给劳动者交社会保险;4.违法、违规,损害劳动者;5.欺诈、胁迫劳动者。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