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犯意外伤害罪致死,付不付刑事责任?

2025-05-18 0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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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刑法中所列的以上八种罪行负刑事责任。请核对该未成年人所涉嫌准确罪名。
纵横法律网 李见贵律师

回答(2):

根据《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鬃周岁。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3):

生活中的意外在刑法上有可能是故意或者是过失,如果是故意那么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过失的话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真的属于刑法上的意外事件,那么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答(4):

看底子可大了 意外是赔钱 意外也要调查 但是也会进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