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不把副本给我,请问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我该怎样才能要回呢?

2025-05-03 06: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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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劳动局给予单位警告。

回答(2):

劳动合同不存在什么副本,应该是一式几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该是有你一份的,如果公司给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给你一份,只要按法律规定给你相应福利,比如买社会保险等,社保凭证就可以证明你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如果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只要你有能够证明是这家单位的员工,也可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补缴社保,所以说不要担心。

回答(3):

不合法,但是绝大多数企业都不给。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回答(4):

公司这样做,明显不合法的。
但是,你无法证明“公司没有把合同给你”的。公司可以说已经给你了,是你自己弄丢的,你没证据反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