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中止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法院要中止审理,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诉讼时效中断。
法院要中止审理,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不是延期审理 ,是中止审理
是的。
纵横法律网 李晗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