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刻一个就行了,什么手续也不用,发票专用章不像公章,没那么严格,我前段时间也弄坏了发票专用章,重新刻了一个用。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九、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原来的规定是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办法修改后按照规定只能使用发票专用章了。
发票专用章的式样请参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是于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旧的发票章可以使用到2011年12月底(国税总局规定)。套式印制的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以继续使用。详细情况请以咨询当地税务局为准。
你们公司正好可以换新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