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而不用当事人同意?

2025-05-02 17: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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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任何情况下,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都不用征求当事人同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回答(2):

凡符合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程序由法院决定,无需当事人同意。
当事人可就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如异议成立,法院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基层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