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发放《长春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3.一般情况需提供:成交确认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需要核对原件,企业上报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晰、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