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助学贷款,但是不想上学了.怎么取消

2025-05-17 2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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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放贷了,就不可以取消了。如果没有就不把那张回执单交给学校即可,同时联系你办理贷款的教育局资助办予以说明,如果你的回执单已经上交给学校,那么你要马上打电话给办理贷款的教育局资助办请求取消贷款,并同时到你就读学校资助办给老师说明情况。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继续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满足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的贷款需求。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经办银行要根据贷款需求,足额安排并及时下达国家助学贷款信贷资金。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调整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