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把房产卖给乙,进行了购房交易合同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甲涉及财产赔偿官司,法院是否

2025-05-19 2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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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产权的界定是以房产证为准的,你有交易合同只能说你们之间有这个买卖.如果房产证没过户那交易不算完成,产权还是甲的,法院还是能查封的.最多就是甲违约你拿违约金.如果甲卖给了丙,并且过了户那产权就是丙的了,乙只能起诉甲违约,或者有可能起诉甲合同欺诈,以争取更多的违约金,但想把房子再争过来很难.

回答(2):

可以查封,
乙可以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
甲不能撤销公证,应该买卖合同公证是甲乙双方一起做的,单方是无法撤销的。
如果甲又卖给丙过户,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3):

交易合同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定,并公正!并无明显错误之处,很难撤消,当事人如要撤销公证,要指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可以向法院提交,购房合同,公证书等证明文件起诉甲方,要求做出合同成立的的请求,或让甲方承担所遭受的损失!
房产多次销售,属于合同诈骗罪,要负刑事责任的。

回答(4):

如果在有房产证和合同公证的情况下,法院只承认房产证的合法权益。希望你尽快过户,不然有纠纷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