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征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账务处理实务 深圳国税从03年度起,在内资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积

2025-05-17 0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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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0-190-5=5万元,这样全年发生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余下利润5万元,而10年全年亏损10万元,按税务政策开办费按5年分摊(17/5)=3。4万元每年可抵扣,3。4万元到11年底汇算清缴后予以抵扣,那11年1月应纳税总额是5万元,按5万元计征企业所得税。
假如公司按收放千分之三预缴1季度企业所得税
6000元*税率=应纳税额

回答(2):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因10年没发生销售业务,10年发生的开办费用不能进管理费用,且10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一般而言,以企业开出第一张发票来确认为“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
2011年开始有营收后,开办费用可一次性进管理费用,也可作长期待摊费用,但一经确定就不能更改。

回答(3):

我这里做汇算清缴,需要看看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