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贷款案件疑问

2024-04-03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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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银行房地产贷款中的典型案件!
三个疑问:其一,甲是否为建筑商(该房产的施工企业)或回迁户?其二,既然是2007年甲起诉开发商,因为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因此法院审理时应将银行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此案银行曾否作为第三人应诉?其三,如果法院在未将银行列为第三人的情况下,未核实房产的状态即下达判决,那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局是如何执行的?至银行起诉时判决已生效近3年,属于执行超过2年未果的案件,执行局无任何作为?执行阶段是否通知银行?银行是否通过其他途径得悉此案?
按照您的假设,如果甲与开发商合谋诈骗银行,就当前您提供的信息来看,目前能想到的有两点建议:第一,确认1999年甲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的真实性,从1999年到2007年八年的时间里,购房合同文本格式、内容、纸张、签章是否有变化,该合同的标的即房产在1999年签定合同时时和诉讼时称为、表述是否一致?要知道,在房产销售阶段的很多编号与办出房屋产权证的实际编号是不一样的;从他们提供给法院的合同文本上找线索,必要时通过技术手段鉴定原件的真伪;第二,到房产局核实1999年的房屋购销合同是否做够交易备案,并查实该房产的实物形成、产籍形成的过程、时间,从中寻找线索来证明该笔交易的真伪。如能证明1999年的交易是虚假的,即可推翻法院2007年的判决,有效保护银行资产不受损失。

回答(2):

在面临这种情况时,我国的法律应是登记优先,由于银行贷款时履行了登记手续,所以银行的债权在此能得到保障。开发商还清贷款,可以解除抵押,否则,贷款逾期,银行可以处置抵押物。

回答(3):

开发商还清贷款,可以解除抵押,否则,贷款逾期,银行可以处置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