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腔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

2025-05-16 0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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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有三个,缺一不可
一、必须二人以上
二、必须有共同故意
三、必须有共同行为

显然本案中甲与乙并未构成共同犯罪,甲不对丙的死亡负担责任,乙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既遂

回答(2):

楼上的错了,甲、乙之间的共谋就表明二人之间有了共同的故意与行为,因为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预谋行为就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而犯罪行为不仅仅指实行行为而且还包括预备行为!
可以参考去国家司法考试2000年第2卷第7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