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军人被下岗了还给安置工作吗

2025-05-12 04: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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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这位战友:可能你是把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看的过高了!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是200年7月前的旧称)如果已经退役当年被安置,已经具有稳定工作三年后被下岗了,那么就业就与单位其他人员一样了,不可能再有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者其他政府部门(社保、原民政局)安置工作的。依据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规定: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