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写好了没有签字女方把自己用的东西拿走了犯法吗?

2025-05-22 08:12:2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在婚姻存续期间,除个人用品外,夫妻财产为共有。你你拿走了自己的用品,如衣物化妆品等,属于生活必须品,不属于共有财产,因而不犯法。

回答(2):

这个不犯什么法?女方只是把自己常用的东西带走了。没有把家里的财产转移。没有把家里的大型贵重物品带走。这就不算违法。既然离婚协议已经写好了,就说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那么女方离开家庭不愿意跟男方在一起继续居住。临走时带走自己常用的东西。正常现象。

回答(3):

不违法,无论是否离婚,私人物品都属于个人。不属于共同财产

回答(4):

如果女方想分居把自己的东西带走就带走,不犯法。要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就去法院起诉。在一起的时候需要两个人都同意才能在一起,想分手,只要一个人愿意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