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子,写的双方的名字财产怎么分

2025-05-21 04: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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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婚前的首付,应当视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归其个人所有。同时,该首付款所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当归男方所有。

相关法条链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2):

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回答(3):

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