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律师代理离婚案子与女当事人厮混,当事人可以举报该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一经发现。男律师是不可以代理这宗案件。必须交由其他没有关系的律师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