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记录,是不可以当兵的。
根据《征兵工作政治审查规定》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XX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X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X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X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如果本人因为冒充国家执法人员被处理过,是不能再当兵的,因为政审就不会通过。
你可以到公安局查询。如果有处罚记录,谁也不会冒风险让你去当兵。
如果你第二天就出来了,再也没有公安人员找你,那么恭喜你。基本上,你是不会留有案底的,因为这种情况说明,警方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定你的罪,如果定了,你第二天是无论如何出不来的,所以放心吧。
在公安机关留有的案底是不会被消除的。征兵是需要政审的,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都是不合格的,有地方甚至受过治安处罚的都不合格。解放军是不会招有违法犯罪经历的去部队的,解放军是光荣的群体不会有违法犯罪经历的人存在。
当不了了,有案底政审那关过不了,除非你有通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