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先向迁入地户籍管理机构进行咨询,了解户口迁入所需要的证件和申请材料。
2、向户籍管理机构提交迁入申请,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户口本信息页、父母结婚证、父母的户口本信息页等等。
3、户籍管理机构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以及所附的材料。
4、对于符合迁入条件的则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这就是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
一般来说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申请当日即可完成。
扩展资料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
一、处理户口迁移的原则:
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他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农村人口之间的通婚,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